江西省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申报认定教师资格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 |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 2008-2-29 10:52:07 |
各高等院校: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优先发展教育就必须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法定的职业许可制度,是国家依法治教的重要体现,是使教师任用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是依法管理教师的法律手段,是教师职业走向专业化的重要步骤。目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很大,不少毕业生有意服务中小学教育事业,认定教师资格对他们就业有重要作用,高校要把应届毕业生的认定教师资格工作作为为应届毕业生就业服务和高校稳定的大事切实抓紧抓好。
200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启动,各高校要加强领导,明确学校分管领导负责的应届毕业生申报认定教师资格工作机构。现将江西省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申报认定教师资格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填写并于2008年3月1日前报送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联系人黄志刚,邮编330046,联系电话:0791-8627978,传真0791-6219536,电子邮箱shifc@jxedu.gov.cn。
附: 江西省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申报认定教师资格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
二○○八年元月二十三日
江西省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申报认定教师资格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学校概况 |
学校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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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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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市、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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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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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规模(应届毕业生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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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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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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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处室 |
处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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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长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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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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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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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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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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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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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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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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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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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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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备注栏内填写有需要说明的问题。学校如有二个或二个以上校区,请在备注栏内分别予以注明地址,所在市、县(区),联系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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